沙县汽车站“妈妈小屋”
在孩子的哭声中焦急地寻找隐蔽的角落、抱着孩子躲到气味难闻的厕所……这些尴尬的公共场所哺乳体验,让不少带婴孩外出的妈妈们有些头疼。
5月20日,是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呼吁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母乳喂养”,如何让出门在外的“哺乳”不那么尴尬,成为不少人关注的焦点。在我市,母婴室建设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妈妈小屋”
现有公共场所母婴室“良莠不齐”
5月13日上午10点,家住三元区城东的吴晓燕,带着4个月大的女儿到大润发购物。刚逛了半小时,女儿开始哭闹,吴晓燕只好求助工作人员寻找合适的喂奶场所。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抱着女儿来到楼下一处公共休息区准备哺乳。在那里,她遇见了好几位正躲在角落给婴儿哺乳的妈妈。“也不知道在这喂奶,会不会被监控拍到,不过也没办法了。”吴晓燕无奈地说。
此次我们在公共场所随机采访了10位带着婴儿逛街的妈妈,和吴晓燕有类似尴尬体验的妈妈,并不在少数。妈妈们表示,因为喂奶的困扰,她们出门前得提前备好奶瓶,也有人干脆减少出门次数。还有人自制喂奶地图攻略,专门在公共场合寻找喂奶的“私密空间”。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市区商场、车站、母婴店等多处公共场所。
地点:大型商场
情况:单独母婴室难觅
5月初,记者陆续走访了三明万达广场、夏商百货、沃尔玛、新华都等大型商场,以顾客身份询问商场内是否设有母婴室。除了万达广场设有“哺乳室”,其他均没有单独母婴室。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顾客确实有需要,可以借用办公室。
一商场工作人员坦言,商场用地“寸土寸金”,一般都舍不得拿出单独的空间设置母婴室。
地点:沙县汽车站
情况:“妈妈小屋”很温馨,但利用率低
在沙县汽车站大门左侧,记者见到一间贴有“妈妈小屋”标志的母婴室,大门紧闭。记者咨询后,车站服务台工作人员拿出钥匙打开了母婴室,但寻找钥匙和开门的动作显得有些生疏。
记者看到,这间45㎡的“妈妈小屋”,大理石地板铮亮,置物柜内放有不同型号的纸尿裤,书架上摆放着母乳喂养指导图解宣传册,墙上还挂着一台液晶电视。工作人员介绍,车站方面曾做过一些宣传,但使用的人并不多,有些妈妈还是选择在候车厅直接喂奶。
三明北站哺乳室
地点:三明北站
情况:“哺乳室”稍显简陋
在三明北站,记者在二楼找到了“哺乳室”。推开厚重的铁门,记者见到,这间哺乳室无窗,房间里摆放着一张黑胡桃色木茶几和4张不锈钢材质联排座椅,墙面张贴着三张婴儿照片,其中有一张已半脱落。记者询问母婴室使用情况,动车站工作人员不愿回应。
地点:三明沙县机场
情况:母婴室设施完善
在机场候机大厅有一个母婴室,母婴室里配有婴儿床、爬行垫、尿布台和洗手池等,环境也较为整洁、温馨。
机场工作人员介绍,母婴室平时都是开放的,使用率较高,除了哺乳,还有不少妈妈会带孩子来使用婴儿娱乐设施。
地点:婴儿游泳馆
情况:母婴室或陈设简单或成员工更衣室
在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五路沃尔玛负一层的“华英贝贝”婴儿游泳馆内,一间仅用简易隔板分割出的,9平方米左右的母婴房陈设简单,仅有几张凳子和一台壁挂风扇。工作人员表示,婴儿游泳馆要求配备母婴室,婴儿游完泳后也需要哺乳。因此,虽然母婴房陈设简陋,但在这里哺乳的妈妈并不少。“母婴室的存在,一来避免了哺乳妈妈喂奶的尴尬,二来孩子也能更安心吃奶。”
在沙县华山路“丽婴园”婴儿游泳馆内,不足10平方米的母婴室,虽摆放着双人沙发,婴儿尿布台等母婴设施,但也同时放了些无关的物品。工作人员邓女士告诉记者,因多数消费者离家较近,一般都选择回家喂养,使用的人很少,最多的时候,一天也才四五位,所以这间母婴室还用来给工作人员更衣及放置物品。
医院、企业等单位配有“妈妈小屋”
冰箱、沙发、双人床、电磁炉、消毒柜、空调等物品一应俱全,每天上午8点前保洁人员都会对小屋进行全面清洁,位于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11楼的“妈妈小屋”,是杨帆如今每天都要报到的地方。
杨帆是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的一名女职员,孩子十个多月大。每天上班时间,她都会拿上吸奶器,到单位的“妈妈小屋”挤奶。杨帆说:“这里私密、干净、安全,不需要偷偷躲在卫生间或会议室里挤奶、喂奶了。”
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分行女职委主任陈红英说,随着青年职工婚育和二胎政策的实施,三明工行迎来女职工生育高峰,为了解决女职工特定生理期困难,在市总工会、省工行工会、市工行分行党委的支持下,分行工会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开展“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前后花费5000多元,而墙上的刺绣、桌上的插花,是女职工们自己动手做的。去年9月,三明工行“妈妈小屋”作为福建省总工会“妈妈小屋”模范示范点在全市推广。
记者从市卫计委、市总工会了解到,目前,全市就诊量较大的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已分别设立了15个和62个“妈妈小屋”。
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冀庆玲介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第十条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2011年以来,市总工会先后探索出“妈妈班组”、“亲子室”、“家校中途岛”、“妈妈小屋”等项目,致力于保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2013年,市总工会在我市推开“妈妈小屋”建设,为每个“妈妈小屋”补贴700元,今年补贴金额提升至2000元。并及时为“妈妈小屋”配送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免费发放的纸尿裤、湿纸巾、储乳袋、母乳棉等物品。
温馨“母婴室”还需各方努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设立在医疗机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妈妈小屋”的配备管理都相对完善、温馨。
那么,“妈妈小屋”的建设,有什么条件吗?
冀庆玲介绍,建设“妈妈小屋”,须由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先向市总工会提交申请,硬件条件方面,需具备独立空间,房间内有椅子、电源插座等。“妈妈小屋”建立后,市总工会统一配备“妈妈小屋”标识牌,并给予经费补贴添置设施。“妈妈小屋”建设没有任务数量的要求,真正有需求才建,不需要了就撤,2013年以来,夏商百货等4个单位设立的“妈妈小屋”就已申请撤销。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根据省总工会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妈妈小屋”建设的通知,“妈妈小屋”需要达到六个标准: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的标牌,便于女职工特别是哺乳期女性识别。按照《“妈妈小屋”设置及管理标准》配置宣传招贴画、母乳喂养宣传光盘、母乳喂养宝典、母婴杂志展架、母婴杂志、母婴护理百宝箱、新妈妈爱心礼包等物品;有相对独立的空间,确保舒适、隐蔽、卫生和安全,配置沙发、座椅、开水、一次性杯子等设施;配备专人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清洁打扫,并对使用人员进行登记;专业支持,定期举办有关知识讲座等;一屋多用,可开展健康教育、开设电视教学等;要对外开放,例如,医院“妈妈小屋”不仅容纳院内女职工,还容纳前来备孕咨询、产检、就诊等社会群众。此外,提倡有更多的企业、现代办公大楼将“妈妈小屋”对外开放。
从记者走访的情况看,目前这类“妈妈小屋”除了医院、车站等公共场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妈妈小屋”基本不对外开放。冀庆玲坦言,虽然目前我市医疗机构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妈妈小屋”建设已在顺利推进,我市公共场所的“妈妈小屋”建设也在加快脚步,但这需要多部门的配合。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将迎来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的“婴儿潮”,对各地“妈妈小屋”的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倡导和成功促进母乳喂养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卫计委也将继续组织各级单位参与到这项活动中,一如既往地加强管理、培训、传播、指导,形成良好的氛围,为广大孕期、哺乳期女性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建议工会等组织加强对“妈妈小屋”建设的支持,完善配置,提供更加丰富的有关母乳喂养的宣传资料和母婴用品,让更多的妈妈们享受到工会组织对女职工的关爱。
记者手记
那些单位内的“妈妈小屋”的确温馨,但我们希望在更多的公共场所也能陆续建立起“妈妈小屋”,让更多的妈妈和宝宝在公共场所也能够安心“哺乳”。去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全国妇联等10部门公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力争到2016年年底,全国省会城市的机场应配置母婴设施、主要火车站(包括高铁站)均按要求设置母婴设施;其他地区公共场所应配置母婴设施的,配置率不低于50%;到2018年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配置率超过80%;到2020年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我们期待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