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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达900千克的案件

2018-11-01 17:46:56肖晓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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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11月1日讯(本网记者 肖晓敏)10月26日,永安法院一审审结一起被告人林某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该案被告人非法生产、销售制毒物品麻黄碱共计900千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林某祯先后三次伙同他人参与生产麻黄碱共计900千克,并由蔡某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出售给他人。其中:2013年年底至2014年初,被告人林某祯先后两次伙同钟某文(另案处理)等人,在永安市洪田镇某偏远养猪场内生产麻黄碱共计400千克,后由蔡某标等人将上述麻黄碱出售给他人;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林某祯伙同刘某山(另案处理)等人,在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一养鸡场内生产麻黄碱500千克,后由蔡某标等人将上述麻黄碱出售给他人。至此,该案被告人林某祯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六万元。2018年3月10日,被告人林某祯在龙岩火车站被厦门铁路公安处龙岩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祯伙同他人在境内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900千克并予以销售,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祯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被告人林某祯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8年以来,永安法院针对当前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势,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严惩毒品犯罪,进一步加大对大宗和零包贩卖毒品以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容留吸毒等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1-11月共审结涉毒案件20件41人,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5年以上重刑率达82.3%,有效震慑和打击毒品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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