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法院成功调解债权纠纷 为民解忧愁
| 2021-01-15 09:06: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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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68岁的原告姜某系建宁人,多年来都独自在将乐务工。2018年6月,邱某以女儿重病为由向姜某借款7千元,事后邱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拒绝还债。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姜某了解情况,姜某解释他因右眼失明且家境贫寒一直与老母亲相依为命,现在他年纪大了以后就不出来务工了,所以想尽快要回欠款。 知悉其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被告邱某,详细地介绍了姜某的特殊情况,并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其欠钱不还的后果。通过法、理、情的教育劝导,被告邱某幡然悔悟,表示立即筹款还债,1月10日,邱某携7千元现金上门还款并向姜某致歉,该案圆满解决。 1月13日,姜某在离开将乐前特地绕至将乐法院,再一次表达了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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