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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去年农村受灾户灾后恢复重建纪实

2020-01-14 10:17:06  巫瑞万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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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迁新居谢党恩

——三明市去年农村受灾户灾后恢复重建纪实

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奇迹。

去年,三明市先后遭受3次风雹、7次洪涝,导致329户农村村民住房倒塌。

灾害无情人有情。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在全市努力下,经过短短几个月的恢复重建,这些受灾户的一幢幢砖混结构崭新农房“拔地而起”,让受灾户欣喜不已。元旦前,这些灾后恢复重建的305户农房,完成主体工程,受灾户全部搬入新居;进城购房的24户已全部签约。

早安排早部署

2019年5月2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灾后恢复各项工作。6月4日,市政府召开“5·16”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月12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市防灾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建档立卡贫困户灾后重建等10个工作组。之后,市减灾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5·16”洪涝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梳理了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扶持政策,明确了重建工作责任和相关进度要求、工作机制。

7月上旬,市政府与8个县(市、区)政府签订《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在10月底前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确保2020年元旦前,这些受灾户搬入新居。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受灾乡(镇)人民政府、受灾乡(镇)政府和重建对象也分别签订重建协议,层层分解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部门、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重建工作开展。

部门联手落实到位

“去年6月18日晚上那场大暴雨,冲倒了我家的土坯房。第二天天还没亮,镇村干部就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他们对我说,不要怕,政府一定会帮我重建新的房子。”说这话的是宁化县安乐镇黄庄村贫困户李科荣。

李科荣与其他贫困户一样,在灾后得到各级各部门及时地上门核准灾情底数。当时,各县(市、区)政府迅速成立了应急、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林业、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核查组,按照《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要求,制定下发《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象调查摸底表》,建立重建对象档案,明确调查时间、调查范围、调查责任人员,准确摸清全倒房户、半倒房户和损房户情况,一般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少数民族户、计生困难户、贫困残疾人户情况,集中重建户、分散重建和进城购房户情况,并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进行逐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各地在摸清灾后重建户基本情况后,严格按照“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的程序,从严确定重建对象。对因灾倒房重建户经应急部门会同住建、保险部门审核确定,对因灾造成严重危房的重建户、因灾造成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重建户分别由住建部门鉴定和国土部门评定后审核确定。经核实确定和农户自愿选择,全市需重建对象329户,涉及8个县(市、区),其中:清流县136户、永安市107户、明溪县49户、宁化县20户、尤溪县6户、梅列区5户、沙县4户、三元区2户。

选择建房地址,是农户最为关心的事情。因此,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受灾贫困户的意愿,进行科学规划选址。

去年在选址时,三明市总体上按照有利于防灾避灾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以分散建房为主,做到“三个避开”、“三个靠拢”,即避开洪水和风雹走向,避开分洪区,避开易发洪涝的低洼地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向县城靠拢,向集镇靠拢,向工业园区靠拢,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将农村住房灾后重建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旅游业发展相结合,与地质灾害居住点搬迁、造福工程相衔接,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实施。

比如,在去年明溪“5·16”特大暴雨中,盖洋、夏阳、沙溪、枫溪等乡镇严重受灾,其中盖洋镇常坪村横玢和慕毫际组发生道路塌方、山体滑坡累计120余处,泥石流土方量达6万多立方米,民房倒塌10幢,新增地质灾害户8户。经过专家核灾勘察、鉴定,慕毫际组因引发地质灾害隐患,已不适宜重建居住,只能另选址建房。

落实惠民资金政策

“去年6月,我家的土墙房被暴雨弄倒后,如果没有党和政府很快把钱拨下来,我家就没钱盖新房子。”记者采访宁化县水茜镇蕉坑村贫困户宋德华时,他热泪盈眶地说。宋德华的心里话,表达了受灾贫困户的心声。

“要想受灾贫困户尽快安居,落实好惠民资金政策是关键。”这是各级各部门的共识。各级紧盯重建目标,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政策导向,主要从政策、资金、物资、人员四个要素着手,重点解决“地从哪里来”和“钱从哪里来”等问题,确保重建户在去年7月20日前完成重建选址,8月10日前全面动工建设,为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明市重点抓实三个方面:首先是及时做好农村住房保险理赔。督促人保财险公司、应急部门认真按照农房统保和附加室内财产险协议,简化手续,及时、准确、合理做好农房损毁理赔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农村住房保险已赔付农房3487户,金额2389.67万元。其次是严格执行省政府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政策,下达重建补助资金820万元。再次是地方政府给予配套和税费减免,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开展灾后重建。尤溪县按照一般户每户2万元、贫困户每户2.5万元;清流县按照每户1万元;永安市小陶镇按照一般户每户1万元、贫困户每户1.5万元进行配套。同时,给予每户不超过7立方米的自用材指标并免收育林金,同时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电视、电话、网络入网建设费等费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永安市在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争取到了五批、共计1085.5万元救灾资金。明确符合条件的灾后一般重建户可享受省上2万元/户,贫困户享受省上2.5万元/户。及时集中开展小陶、洪田、罗坊和燕南等乡镇(街道)受灾农房的勘查、理赔工作,帮助农房受灾群众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去年以来,共赔付农房699户,赔款687.6万元,缓解了受灾群众住房修复重建后的经济压力。

明溪县住建、扶贫办等部门和有关乡镇根据省、市补助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重建资金,有力地支持了灾后重建工作。县应急局及时将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45.5万元下拨到乡镇,县住建局拨付60万元用于盖洋镇常坪村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建设。夏阳乡政府出台灾后房屋重建激励措施:对12月20日前搬迁入住的贫困户分别奖励6500元和3000元,对12月25日前搬迁入住的一般户给予奖励性补助2000元。

清流县在灾后,积极向上级争取并落实灾后生产重建补助资金。在上级资金未下达前,不等不靠不拖,拨付灾后扶贫资金1500万元,贫困户房屋灾后重建修缮资金145.9万元,其中房屋重建的按每人1.5万元进行帮扶,并每户叠加补助0.3万元,家中如有残疾人口的再每人叠加0.1万元;省对房屋重建的每户补助2.5万元,县补助1万元。确保贫困户灾后重建能根据省、市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重建户如期搬入新居,特别感激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村民江树炎,是去年“5·16”洪涝灾害的重建对象。5月17日持续降雨,他家的土木结构房屋被冲毁。洪水退后,望着倒毁的房屋,江树炎很伤心、很茫然。灾后,永安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帮助他争取上级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出台配套补助政策,增强了他重建信心。7月底开始动工重建,10月15日完成建设。在11月5日搬入新居时,他高高兴兴地在门上贴了对联——“上联:洪水无情人有情,下联:乔迁新居谢党恩,横批:共产党万岁”,以表达自己的感恩之情。

满腔热情,督促进度

“以换位思考的想法,以满腔热情的工作态度,帮扶贫困户灾后重建。”这是日前记者走访明溪、宁化、清流县贫困户灾后重建时的最深体会。

去年下半年,三明市天气少雨,建房的农户较多,或多或少影响了各地重建户建房。为了加快建房进度,市委、市政府把灾后重建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加分项目。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时间节点,分类实行月报、旬报、周报和重大事项专报制度,从7月起每月通报一次三明市灾后重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开工建设、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管理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灾后住房重建任务又好又快落到实处。该局还成立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专班,深入各受灾县(市、区)开展督查。比如,宁化县安乐镇、明溪县夏阳乡对重建户的建房泥水工,分别实行全天现场“监督”,甚至有时为防泥水工中途帮别人建房,采取增加工钱的办法,加快重建进度,确保贫困户2020年元旦前搬入新居。

(三明日报记者 巫瑞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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