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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乐县法院为生态保护筑起“绿色防护墙”

2020-04-22 09:02:32  陈雅迪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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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陈雅迪)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曾某某犯盗伐林木罪一案,判处曾某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曾某某缴纳了六千元生态复绿保证金,用于补种复绿。这是将乐法院通过生态司法保护绿水青山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将乐法院通过简化生态犯罪案件立案手续,组建专业化陪审团队,聘请林业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持续加大涉生态刑事犯罪惩处力度。同时,该院将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相结合,收取生态环境修复费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积极做好复种补绿工作,尽力恢复生态原貌。此外,该院还通过与县检察、林业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发送司法建议,建立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制教育、生态文化推广“四大功能”为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进一步扩大战线,完善机制,不断筑牢生态司法保护的“防护墙”。

据统计,2019年以来,将乐法院共审结涉生态刑事案件23件37人,判处罚金12.5万元,收取生态环境修复费、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共58.8万元,复绿面积达216.6亩,实现了复绿及警示功能,为守护青山绿水注入了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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