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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男子醉酒袭警妨害公务 被判刑

2020-06-30 15:46:14  桂紫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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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6月30日讯(通讯员 桂紫萍)都说酒壮怂人胆,很多人喝了酒就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不,这名男子喝酒之后连警察都敢打!清流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肖某亮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当时,肖某花驾驶小车附载着醉酒的被告人肖某亮,途经清流县嵩口隧道时与魏某驾驶的小车发生刮擦。被告人肖某亮叫肖某花不要移动小车,导致省道307嵩口隧道路段堵塞,魏某、罗某、钟某上前劝解时与被告人肖某亮发生争执、扭打。清流县嵩口派出所的出警民警叶某在制止打架过程中,被被告人肖某亮用手击打头部二三下,致头部受伤。经清流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室鉴定,民警叶某炳的伤情为轻微伤。被告人肖某亮经清流县公安局民警通知,主动到嵩口派出所接受调查,对叶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亮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肖某亮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亮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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