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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米冻鲜美嚼劲十足 竟是黑心老板加了硼砂

2020-09-25 11:49:46  吴舒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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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5日讯(通讯员 吴舒婷)近期,三明将乐县一家米冻销量大增,客人都认为她家米冻弹性十足,味道鲜美,吃了一次还会想再吃。本以为是商家拥有独家特制秘方,没想到竟是黑心老板在米冻中添加了硼砂。将乐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董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28日期间,被告人董某某明知在食品中不得添加硼砂的情况下,在其家中生产掺入硼砂的米冻,并将米冻放置于其位于将乐县金溪农贸市场面食摊位40和41号上售卖。2019年6月28日,将乐县公安局民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金溪市场面食摊位40和41号检查,当场扣押了米冻5斤,并于当日在董某某位于南门街29号的家中扣押了白色粉末状晶体0.4kg。经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送检米冻中硼酸含量为634mg/kg;经三明市检验检测中心检测,送检的白色粉末状晶体中硼砂主含量为98.4%。

经查,硼砂、硼酸均属于原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中列出的非食用物质。案发后,被告人董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达摊位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将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董某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多次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董某某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董某某在审理期间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且履行完毕,同时登报向公众道歉,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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