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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法院慎用保全措施 解企业之急获锦旗

2021-10-21 14:41:24  张英灿 涂淑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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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1日讯(通讯员 张英灿 涂淑敏)10月20日,福建省富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到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给立案庭张五一法官送上一面印有“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对该院法官慎用保全、护航企业发展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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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表人员专程到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2021年6月,大田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叶某与被告富方公司、邱某、第三人吴某、吴某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并根据原告叶某的申请,对富方公司和邱某的部分财产进保全。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富方公司向该院反映法院冻结了公司基本账户极大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申请变更保全。为此,法院积极与债权人叶某及其代理律师取得联系争取支持。随后,法院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作出变更保全的执行裁定,解除对富方公司基本账户的保全,并改为保全经第三人同意的银行存款及房产,使企业得以正常生产经营,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案后,富方公司代表人员专程到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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