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三明频道 > 政法 > 正文

三明将乐:昔日好友欠款不还?法官上门调解化矛盾

2022-03-29 16:23:42  詹杨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9日讯(通讯员 詹杨珊)近日,三明将乐县人民法院上门服务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被告人徐某在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在原告李某经营部购买货物,因双方系朋友关系,李某同意徐某在其经营的店里先拿货后结算。徐某在2019年2月2日写下金额为9190元的欠条。但结算后,被告未能主动付款。李某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徐某并非不认账,是因其徐某眼睛视网膜病变而无法工作、不便出门,导致一下无法偿还欠款。因被告人眼睛看不清,不方便出门,承办法官决定上门调解。经法官与双方耐心沟通、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付款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成功把纠纷化解在源头。

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不仅希望得到法律上的结果,更注重纠纷的快速化解,实质性化解。将乐县法院设立了速裁调解的方式,更好地让矛盾纠纷双方尽量消除隔阂,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努力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