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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宁化:加强环保监管力度 督促企业整改升级

2022-08-25 16:29:02  练为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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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5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练为泉 记者 蔡晓卿 文/图)日前,三明市宁化县湖村镇有村民反映,福建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丰纳米科技企业”)存在噪声扰民、废水污染等问题。经宁化县生态环境局现场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厂界噪声和废水排放均符合要求。据悉,下一步,宁化县相关部门将要求辖区企业开展环保自查自纠,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这家企业(鸿丰纳米科技企业每次在迎检时会关闭一条生产线,噪音就会减少,等检测人员走后,噪音又恢复,而且经常是白天噪音小,夜间噪音大。”该镇村民陈先生说。同时,该村民还反映,该企业排放的废水,存在污染河流的情况。

宁化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企业总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

根据村民反映的情况,东南网记者联系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一同前往鸿丰纳米科技企业”现场调查。据了解,该企业地处宁化县湖村镇,创建于2011年6月,是一家非金属矿加工私有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纳米碳酸钙、活性石灰、氢氧化钙。目前,该企业共有两条生产线,“今年年初开始,仅一条生产线在作业。”该企业负责人称。

宁化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依规按程序对该公司生产造成的噪声、外排废水等几项指标进行监测。现场监测数据表明,该企业厂界噪声和废水排放均符合要求。

经三明市宁化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采样检测,距离该村民住宅最近(5米左右)的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为49.8分贝,符合(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昼间小于60分贝)的要求。该企业总排放口废水NH3-N为2.01mg/L,CODcr为22mg/L;入河口处废水NH3-N为1.96mg/L,CODcr为23mg/L,符合(GB 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NH3-N<10mg/L,COD<50mg/L)的要求;下游河水(距离入河排放口约220米)NH3-N为0.186mg/L,CODcr为6mg/L,符合(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限值(NH3-N≤0.5mg/L,CODcr≤15mg/L)的要求。

福建鸿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对包装风机排气管安装的消音器

现场调查中,该企业负责人表示,针对会影响周边村民的8#生产车间,他们已在车间东侧立面排布安装岩棉板等吸音材料,对包装风机排气管安装消音器,降低噪声影响,并会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测工作。

就此事,三明市宁化生态环境局表示,还将督促企业抓好环保设备升级,对企业出现的环保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督促企业落实社会责任,保护好生态环境。湖村镇政府负责人也表示,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要求,加强企业环保监管力度。

据了解,下一步,宁化县相关部门将要求辖区企业开展环保自查自纠,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优化生产和工艺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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