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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新增阳性病例!涉及宁化、永安、建宁

2022-12-03 17:46: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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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

宁肺炎应指令〔2022〕20号

关于在宁化县隔离点发现1名新冠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12月1日16:40,宁化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发现1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22:30市疾控中心第一次复核疑似阳性。经24小时后再次采样,12月2日23:15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经流调,该感染者为县外市内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20:10从宁化泉上家中自驾前往明溪县夏坊乡中溪村,21:00从明溪县夏坊乡中溪村自驾返回泉上镇,21:12回到泉上镇北街29号家中,之后未外出,无访客。

11月30日8:20乘坐专车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配合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598-6822643)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

宁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宁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

宁肺炎应指令〔2022〕21号

宁化县关于发现1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12月3日00:15,宁化县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三明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

经流调,该感染者为省外输入病例,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日10:09乘坐G323次列车06车厢10D从北京南站前往三明北,19:03到达三明北,19:25乘坐私家车从三明北前往宁化,21:50到达天鹅大酒店后,乘坐私家车前往石壁,22:15到达家中,之后未外出。

12月2日15:00乘坐父亲摩托车前往宁化石壁高速路口采集核酸,15:35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无访客。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配合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598-6822643)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

宁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在集中隔离点新增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12月2日下午,永安市新增3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经三明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均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为此前公布阳性病例的密接,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观察治疗。经流调,3名阳性感染者均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并接受验证。

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建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

〔2022〕第22号

建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

12月2日,建宁县新增3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均系省外入(返)建人员,经三明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

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1

接省外跨区域协查,有一单人单管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乘坐C878次列车(06车02D)将到达建宁县。17:30许到达后,建宁县立即点对点接驳转运至县总医院隔离病房落实管控措施,经建宁县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

病例2、病例3

该2人从河北经南昌乘坐G1683次列车返建“落地检”后,点对点转运回家中,“落地检”结果均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主动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附后)进行核酸检测,配合防控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建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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