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对一企业罚款10000元
2023-03-21 09:35: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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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0日讯(本网记者 练为泉)近日,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福建三明金艾莱实业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经查明,福建三明金艾莱实业有限公司在三明市青年路路段存在项目施工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及未按规定设置围挡行为。3月9日,三明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明城罚告字〔2023〕第4号)。 市城市管理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上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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