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明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2024-12-31 17:32:43 来源:三明政协 责任编辑:肖晓敏 |
分享到:
|
东南网12月31日讯12月30日,十一届三明市政协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 不再担任常务委员、委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序) 因工作岗位调整和任职年龄等原因,王秀文、许家门等2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王凌、朱煌、江太生、孙扬腾、严有俊、肖文波、张新文、陈东胜、范纯文、林声海、林秀华、林秉良、罗兴茂、郭正青、曹观生、雍建章等1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委员。 关于撤销蔡贺靖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撤销蔡贺靖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 增补委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按姓氏笔画排序) 因工作需要,同意增补马岩、丰小英、乐仁昌、伍毅峰、刘叶爱、刘远隆、江勇、许明端、李敏、吴晓文、吴擢祥、张建川、张勇民、郑秀娟、洪彬、郭澍锡、黄小荣、黄国钢、龚榕容、潘自怀等20名同志为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 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任职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政协第十一届三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郭澍锡同志任三明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勇民同志任三明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来源:三明政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