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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流:人民陪审+调解 解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密码”

2025-02-18 14:49:23  巫金秀 陈健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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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8日讯(通讯员 巫金秀 陈健平)近日,三明清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调解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4年5月,黄某在赶圩途中被李某碰撞致伤,经清流县医院诊断为“右尺桡骨骨折、膝部及腰部挫伤”。初步治疗后,因实际条件限制,黄某返家休养并按医嘱多次复诊。同年8月,经鉴定黄某构成十级伤残,需护理及营养期各60天。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将李某诉至清流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单纯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秉持着“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的原则,主动邀请担任村干部的人民陪审员共同协助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和矛盾症结的基础上,现场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人民陪审员则借助其在农村工作多年积累的经验,通过平实朴素的言辞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认真考虑调解的方案。最终,在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7000元。调解协议签署后,李某当场付清赔偿款。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清流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人民陪审+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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