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泰宁县最新人事任免
2025-02-28 19:47:25 来源:泰宁县人大代表在身边 责任编辑:肖晓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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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泰宁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吕扬的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陈更新的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江晓芳的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吴杰的泰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 江晓芳为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邓长辉、邓英艳(女)、邓裕平、叶元新、吕正勇、刘晓珍(女)、江庆绪、江秋丽(女)、江鸾凤(女)、江懿鑫(女)、李俊杰、杨美清(女)、肖九宏、肖春花(女)、吴丽英(女)、余忠文、张骏、张敏敏(女)、陈燕宁、范文娟(女)、林友丽(女)、林佩雯(女)、罗学凤(女)、罗珊(女)、周林芸(女)、谢正鹏等26位(按姓名笔画排列)为泰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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