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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斌:探索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抓实“三个管理”

2025-05-08 11:55:11   来源:中国检察官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蔡晓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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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国检察官官微网络首发三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斌署名文章《探索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抓实“三个管理”》,同时本文将在《中国检察官》杂志2025年5月(司法实务版)“聚焦”栏目刊发。文章立足三明市检察机关实际,提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有力有效举措,着力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全文转载,以飨读者。


摘 要:“一取消三不再”后,如何抓实检察管理、提高法律监督质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机关建设,更好管案、管权、管人,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命题作文。地市级检察院作为四级检察机关中承上启下的中坚力量,在贯通推进“三个管理”中承担着特殊责任。福建省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谋划思考,高标准落实检察改革部署,探索构建“3+1+3”检察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并注重在实践中总结完善,通过数“智”分析赋能业务管理,联动细化加强案件管理,压实责任促进质量管理,以科学的检察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关键词:高质效 检察管理 上下一体 工作机制

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在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授课时强调,“‘三个管理’不能‘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四级检察机关要一体抓实、各有侧重、上下贯通,共同答好检察管理‘必答题’”。

“一取消三不再”后,没有了指标考核抓手,有的地市级检察院一时抓不准工作,基层检察院出现了“躺平”,甚至监督不力等问题。目前,各地落实“三个管理”的主要抓手是作为案件办理“末端”的案件质量评查,对如何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管理,特别是优化“前端”管理,还缺乏可具体操作的方法、经验和机制、手段。地市级检察院作为检察体系的“中间枢纽”,在“三个管理”推进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政策传导、区域态势分析、案件办理程序衔接等有别于其他层级检察机关的特殊职能作用,在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中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以三明市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践为例,从地市级检察院视角探讨抓实“三个管理”机制构建的路径,以期为地市级检察院推进检察管理提供可参考的样本。

一、发挥一体化优势,以“3+1+3”一体化工作机制抓实检察管理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三明市院”)秉持“全院一盘棋、市县齐步走、检察一体化”工作理念,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作为2025年重点工作来思考、推进。通过深入调研、研讨,三明市院认为要全方位抓实“三个管理”,除完善业务指导体系、强化实质性流程监控、做实案件评查和听庭评议外,必须将业务工作指导组作为抓落实的“路径”,成立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工作指导组,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通过具体的业务工作指导组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引导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不仅指同一检察院内部“三个管理”一体化落实,还包括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三个管理”一体化推进与落实。

2025年2月,立足调研实际,三明市院经检察委员会研究通过,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三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侦查工作指导小组,建立贯通业务指导、全方位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办案责任落实的“3+1+3”一体化工作机制,即以“三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工作组和一个奖惩评定工作组为抓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检察侦查工作指导小组协同,构建权责明晰、系统高效的全方位管理格局,推动“三个管理”从制度优势向管理效能转化。

(一)“3+1+3”工作机制架构

“3+1+3”工作机制包括三个管理工作组、一个奖惩评定工作组、三个业务工作指导组。三个管理工作组即业务管理工作组、案件管理工作组、质量管理工作组,分别以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为牵头部门,承担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职能,通过抓好宏观微观融合管理、规范办案全流程、压实办案责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奖惩评定工作组以检务督察部、干部处为牵头部门,通过正面示范、反面鞭策,压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三个业务工作指导组即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侦查工作三个指导小组,进行全市业务条线全局性、协同性工作统筹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协调、业务培训和案件质量管理等,按职能加强与三个管理工作组工作对接、反馈,向奖惩评定工作组反馈评庭评案评查工作,形成“三个管理”工作闭环。

(二)“3+1+3”工作机制运行模式

1.以“三个管理工作组”形成管理合力。业务管理工作组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完善业务指导机制为抓手,突出分析研判、把握趋势、改进工作等功能,强化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件管理工作组以流程管理为抓手,优化案件受理、审查办理、流程监管、审结处理机制,建立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的全过程管理模式。质量管理工作组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为抓手,坚持评劣和评优相结合,建立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统筹组织评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方式。同时,各业务工作指导组将组织评庭评案评查等结果反馈质量管理工作组,形成资源共用、信息共通、成果共享。

2.以“一个奖惩评定工作组”激发队伍活力。专门设立奖惩评定工作组,强化检察管理结果运用,形成奖惩有序、激励担当作为的工作氛围。一方面,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工作衔接机制。明确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瑕疵的案件,抄送检务督察部门,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评查结果将作为检察官提拔任用、等级晋升、评先评优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切实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另一方面,做实反向警示,精准统筹抓好队伍素能建设。奖惩评定工作组综合日常工作和结果反馈,更好掌握队伍业务短板弱项,制定更加符合实际需求的培训、练兵计划,提升队伍素能。

3.以“三个业务工作指导组”抓实办案质效。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和检察侦查三个业务工作指导组,通过构建业务指导体系,确保工作整体协调推进。横向发力衔接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三个管理工作组注重加强与业务工作指导组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如针对2025年最高检对听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由案件管理工作组发出工作提示,刑事检察工作指导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指导组紧抓落实,推动相对不起诉、民事行政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应听证尽听证”。纵向贯通建立指导体系。三个业务工作指导组加强对检察业务共性问题的研究,统筹全市业务条线工作开展,实现上下一体,提升整体办案质效。如刑事检察工作指导组统一部署开展以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法律文书、优秀示范庭评选等为主题的“六个一”活动等工作,提高质量管理工作实效和业务水平。

二、坚持正确政绩观,以创新管理方式释放管理效能

“3+1+3”工作机制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尊重规律、注重质效的管理上来,有效贯通“三个管理”,助力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从“唯数据论”到“全面提升质效”的逻辑重塑

加强检察管理,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不仅仅是简单的管理方式方法的转变,更是管理理念观念的转变。从前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主体系的检察管理过度依赖数据指标考核,极易导致“凑数案”“数据注水”等问题。“3+1+3”工作机制强调不再单纯追求数据达标和数据优化,而是将检察管理落实到实体、程序、效果要求上,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引导检察官从“完成任务”转向“高质效办案”。

(二)从“静态管控”到“动态治理”的管理升级

检察管理是检察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上下贯通的科学管理。传统数据管理模式下的检察管理,对案卡填录和阶段统计报表有极大的依赖,不可避免存在数据迟滞、割裂等问题,难以实现对实时办案的管理。“3+1+3”工作机制注重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与办案部门自我管理相结合,对办案流程、实体认定、法律监督、办案效果开展实时全方位管理,从业务条线、部门条块管理细化到对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活动管理,并强化类案问题系统治理,推动把案件质量管理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

(三)从“单向考核”到“责任落实”的目标拓展

加强检察管理,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传统数据管理模式下的检察管理往往让基层检察院“盯着数据看”“围着排名转”,弱化了履职的全面性、充分性和规范性要求。“3+1+3”工作机制为全流程闭环监督、纠错、问责、改进机制,要求检察官在依法规范办案的基础上,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实现管案与管人统一,推进人、案、权、责等要素结构化结果应用,激励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三、注重实践总结,在机制运行中不断优化完善

科学管理是一个不断适应发展需要和实践要求,在加强管理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完善管理的过程。“3+1+3”工作机制作为三明市院抓实“三个管理”的创新举措,需要在实践运行中不断总结完善。

(一)数“智”分析赋能业务管理

按照“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原则,推动检察管理数字化建设。秉持需求共研、疑议共析、成果共享理念,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嵌入“三个管理”各环节,通过数据整合、智能预警等方式,形成统分结合的业务态势分析架构,实现管理效能提升。如根据一定时期市域内重点罪名、重点诉讼监督专项需求,开展多源头数据碰撞,汇总梳理分析,精准锚定办案风险点、易错案件、重点监督事项等,多视角剖析典型问题,生成匹配度较强、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案质效分析报告。

(二)联动细化加强案件管理

探索建立“季度办案质效分析会商+专项督导”模式,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统筹指导。上级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推动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一网通办”,及时监控基层办案情况,对风险案件预警并督办。突出优秀案件的示范作用,通过评选优秀案例、发布类案监督指引等方式,为基层检察院办好案件提供有效指导。基层检察院通过“案例直报”机制反馈实务难题,共商共研,与上级检察院形成“双向赋能”格局,实现案件管理从“碎片化”向“系统化”升级。

(三)压实责任促进质量管理

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机制,关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加大对优秀案(事)例、优质案件、优秀评议庭、优秀竞赛荣誉等正向评价,对办案不扎实、监督不尽责、工作不尽力等情况纳入负面评价,同时依法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开展跨层级共建,健全检察办案人员选育管用机制链条,引导检察人员将精力集中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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