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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辆车同一个车位,半年被高空落石砸中三次

2020-05-28 09:34:54  黄宝琴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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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风玻璃被砸出坑洞、

车尾侧边金属被砸凹陷……

短短半年时间,

家住乾龙新村202幢的市民

洪良财的车已经被砸了三次。

空降的石头

5月22日,洪良财的车被一块巴掌大、约一斤的石块砸中。

巴掌大的石头从天而降

“这么大块的石头,如果砸到人身上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谈起被砸的经历,洪良财仍然心有余悸。第一次车子被石头砸时,他车上的挡风玻璃只是出现了一个凹洞,第二次挡风玻璃则直接被砸穿了,出现一个大洞,这次虽然只是车擦伤,但是石块的体积、重量却很大。

石头将车尾擦伤

每次下来开车,车主都要戴上安全帽。“因为连续在同一个位置被砸了三次,我很担心是被他人故意针对,所以选择了报警。”洪良财说,三次被砸的经历中,最惊险的其实要属第二次,那时他正准备开车出门,车子已经开出停车位一米左右,突然从上方落下几块乒乓球大小的鹅卵石,吓了他一大跳。那次之后,每次下来开车,他都要戴上安全帽。

“通过现场勘查后,我们发现,洪先生的车位于小区居民防盗网的正下方,车身有一半以上被延伸出来的防盗网所遮盖,从上往下看时,处于人的视线死角,如果想刻意砸中洪先生的车,难度很大。”徐碧派出所案件组民警林振威说。

为了查明事件的真相,林振威和同事曾到洪先生车位上方的每一户住户家中进行了走访,都未发现砸中洪先生车辆的石头,但却在楼顶看到了许多花盆里摆放了类似的鹅卵石。

“这附近虽然有多个监控摄像,但镜头只对准小区地面,这给寻找抛物人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林振威说,目前只能推断可能是孩子在楼顶玩耍时不小心将鹅卵石砸落,但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具体是谁砸的还不好定论。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我们到每个住户家中对高空抛物的危害进行宣传,希望每个住户能约束自己的行为,教育好家里的孩子。”林振威说,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我们也会积极跟街道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和小区业委会进行对接,看看能否在这个位置加装监控,用这一手段来杜绝高空抛物现象的再次发生。”林振威说。

那么如果一直找不到抛物者又该怎么办呢?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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