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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大田: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刑罚

2021-08-24 10:33:43  黄慧 肖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肖晓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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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4日讯(通讯员 黄慧 肖琳)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陈某某因从事不锈钢装潢工作,于2019年6月17日通过网络购买射钉器一支。后因技术升级,射钉器闲置,陈某某遂萌生利用射钉器制造枪支的想法。同年9月至2020年5月间,陈某某通过网络购买枪管、配件、瞄准器,在其经营的不锈钢装潢部内通过焊接等方法将射钉器改装成射钉枪,并藏匿在本人家中厨房天花板的吊顶上。

2021年3月10日,公安派出所口头传唤被告人陈某某,陈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民警在其家中查获并扣押改装射钉枪一支、瞄准器一个。经鉴定,涉案改装射钉器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大田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应予依法惩处。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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