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将乐: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2022-05-26 15:16: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练为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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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6日讯(通讯员 蔡若琪)近年来,三明将乐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理念,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司法+体验中心 三明中院、将乐法院联合在将乐县常口村建立“生态司法+体验中心”。该中心集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生态普法宣传、恢复性生态司法及生态旅游观光于一体,建立了生态司法保护苑、生态巡回法庭、法官在线工作室、清莲亭、生态修复成长林等司法服务项目。 “生态司法保护苑”,集中展示当地稀有矿产资源、珍稀动植物名录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依托新媒体功能制作“普法二维码”,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意识;“生态巡回法庭”,定期选取非法采矿、猎捕等领域典型案例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组织村两委、村民代表、群众旁听庭审,并依托微信平台直播庭审现场以案释法,达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法官在线工作室”,研发“将乐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面向公众和当事人提供24项服务,提供法律咨询526人次,收集群众提供线索47条。 绿色林长+司法护航 将乐法院联合县林长办公室举行“森林康养·绿色林长·司法护航”协同工作机制会签仪式,并揭牌设立该院驻县林长办公室法官工作室。该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促进两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协作互助,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合力。 该院注重生态复绿补植,共收取生态复绿保证金、生态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共计113.78万元,先后组织10批82名缓刑人员参与紫薇苗木的栽培、移植、养护等培训,提高矫正对象的绿地养护技能,实行生态复绿600余亩。同时,主动发挥生态保护的司法职能,联合县直部门在龙栖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法治科普教育馆。该馆馆藏野生动、植物模型,展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典型案例,并将24件罚没红豆杉、花榈木等珍稀植物制品予以展示,引导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维护生物的多样性。 生态司法+林业碳汇 为推进林业碳汇高质量发展,将乐法院联合县检察院、福建金森碳汇科技有限公司会签了《关于建立“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该工作机制确定了“生态司法+碳汇”的联动快调工作机制、生态司法碳汇基金、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机制、碳汇认购程序、碳汇专家人民陪审员、“碳中和”志愿者服务宣传等方面内容。 截至目前,将乐县法院同县检察院、金森碳汇公司密切配合,共引导7个案件的15名被告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1700余吨。 下一步,将乐法院将继续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以常口联村为中心,拓展生态司法服务范围,探索龙栖山、玉华洞和金溪河沿岸乡镇生态巡回司法机制,打造“一山一洞一水”司法服务圈,在将乐打造更多的“常口生态司法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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