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南地北新三明人丨从退役军人到维军法官
2024-04-12 10:40: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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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2日报道(本网记者 刘惠萍 通讯员 曹建新 王丹婷)“喂,您好!是市双拥办吗?这个月底,我们部队想请转业在永安法院的许军龙庭长宣讲一下《民法典》,能帮我们联系一下吗?”这是三明市永安市双拥办今年接到的第5个驻永部队提出的司法援助电话,是第3个部队点名请许庭长司法援助进军营……这是10多年驻地官兵对许军龙的认可和肯定。 曾经,他身着军装,保家卫国。如今,他身披法袍,守卫公平正义。从军营到法院,许军龙完美地实现了从军人到法官的蜕变。 1993年,许军龙离开山西老家,开始了军旅生活。2011年,许军龙转业至永安法院工作后,一直致力于拥军工作。其间,他深入部队调研,形成了永安法院特色的“三创四建五共”司法拥军体系,得到了省高院以及省军区等多方的充分肯定,丰富了“永安经验”,有效解决了官兵司法需求。同时,他充分利用司法职能,共审结各类涉军案件167件,为军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维护了军人军属的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元月,永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永安法院送上锦旗(右一为许军龙)。曹建新 摄 “军人”法官 不负部队官兵信任 从事维军审判工作以来,许军龙始终牢记初心,把军人的难事当成自己的难事,以公正的执法态度、真挚的司法服务,做好军人军属的贴心人。 江苏新沂籍驻永某部队官兵孙某,因与江苏省新沂市阿湖镇某村委会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不服新沂市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至徐州中院,同时其父上访至江苏省信访部门。驻永某部队两次派保卫干事到孙某家乡协调,但因矛盾由来已久、涉及众多第三人、案情复杂等原因,始终未能彻底解决,而这事也影响了孙某安心服役。该案按照法律规定不属永安法院管辖,但双方当事人出于对永安法院维军审判庭的信任,驻永某部队和阿湖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便来到永安法院寻求协调解决。 “不能让孩子在部队上还在为家里事担忧。”许军龙这样说。 为了不辜负这份沉甸甸的信任,他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相关情况,该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分管领导带队,与维军庭共同处理该纠纷。 经过许军龙的不断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息讼、息访协议,孙某从徐州中院撤回上诉,阿湖镇政府为其办理土地确权手续,村委会优先为其父母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并发函向孙某所在部队说明情况,消除影响。 创新方法强服务 收获司法维军硕果 “我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军人。”多年来,许军龙不忘部队培育之恩,始终将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牢记心头。 在司法维军工作中,他时常会接到部队官兵询问如何维权、咨询亲属涉法问题等联系电话,对于这些,他都不遗余力地给予帮助解决。在面对疑难复杂等许军龙一人不能迅速解决办理的问题时,许军龙意识到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才能更高效地为广大官兵提供司法服务。 许军龙庭长“送政策进军营”为驻军讲解民法典现场。王丹婷 摄 在多年的司法拥军工作中,许军龙就带着这些问题,深入到部队调研并收集官兵意见,撰写形成的《永安法院司法维军的实践与思考》《关于大规模作战背景下法院支持国防建设问题研究》分别在福建审判、三明决策参考等刊物发表,为后来永安法院创建“三创四建五共”司法拥军体系提供理论基础。该体系的建立,丰富了司法维军“永安经验”,有效解决官兵司法需求的机构、机制、制度问题。 13年以来,他在工作上始终兢兢业业,先后在办公室、小陶法庭、维军审判庭工作过,现任民事审判庭庭长,涉军案件审判团队团队长,维军审判庭党支部书记。他曾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执行干警”。2013年7月,永安法院因司法维军工作突出,被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7月,许军龙所在的维军审判庭党支部被三明中院授予“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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