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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保护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纪实

2020-07-01 09:21:17  李远明 来源:三明日报   责任编辑:刘惠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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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牙溪水库绿水青山交相辉映

三元区中村乡加强污水处理

让“甘泉”流入千家万户

——三明市保护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纪实

●三明日报记者 李远明 文/图

一组数字,让人瞩目。

2018年以来,市区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其中,2019年东牙溪水库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2.5%,较2018年提升4.2个百分点;2020年1月至4月,东牙溪水库Ⅰ-Ⅱ类水质比例为100%。

“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市区水源地水质持续向好,正是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的生动写照。

出台一部法规,持续推动

2018年7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获得批准。

以法治呵护“生命之水”。作为我市第一部环境保护类的地方性法规,聚焦的又是与市区居民息息相关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广受关注。

近年来,由于水源保护工作涉及多行业、多部门,职责不明,合力难以形成。同时,已采取的污染治理、风险防控等水库水源保护和管理措施,逐渐显现出“疲软、乏力”的态势,一定程度上对林业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少预见性和控制力,特别是前些年“蓝藻事件”频发,也给水库水源安全笼罩上一层阴影。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林承日介绍,此前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规定较为分散,针对性不强。实践中凭经验、靠感觉来应对水源污染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容易导致防控不及时、错过污染治理最佳时机,进而影响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

“水库水源保护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条例》,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水库水源保护和管理提供法治依据,真正保障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林承日说。

建立一个体系,落实责任

东牙溪和薯沙溪流域涉及三元区、永安市。

目前,东牙溪、薯沙溪流域的水环境质量保护由三元区、永安市按照属地原则统筹负责,水源保护区区域内水质保护由所在地的中村乡、莘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区域内村(居)民委员会协助落实,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

肩上压担子,身上有责任。我市将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纳入三元区、永安市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每年下达整治任务,以水质为导向,将水源地Ⅰ—Ⅱ类水质比例作为重要指标,强化水质改善目标任务考核,倒逼三元、永安落实水源地水质保护主体责任。

职责清,任务明。生态环境部门对水库水源的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水利部门对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其余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市区水库水源保护工作。

水源地保护,资金保障不可少。从市、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明源水电供应下洋水厂水资源保护费、省上下达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饮用水源专项保护金等方面,多渠道筹措水源保护资金。同时,将水源地生态保护项目列入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试点项目,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2019年,我市累计争取各类水源保护资金5417.12万元,较2017年1975.5万元大幅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另外安排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水源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并列入每一年度财政预算,提交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其中,2018年400万元、2019年450万元、2020年550万元,分别用于水源保护区内行政村、乡镇和水资源管理站专项补助、项目建设资金补助、绩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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